“小孔,既然是一家人了,咱们爷俩今天整点透亮的。”李父拔掉瓶塞,酒香四溢。
“在部队,酒品就是人品。今天你得陪我喝痛快。”
李晓红急了,站起身去夺酒瓶:“爸!孔同志明天还得上班呢,这酒度数太高了。”
孔建华轻轻拦住李晓红的手。
他一只孔雀大妖,喝凡人的酒精就跟喝白开水没有本质区别。
这玩意儿进了肚子,一会儿就顺着毛孔蒸发了。
孔建华从容地拿过酒杯,“伯父有兴致,我奉陪到底。”
李父大笑:“好!有男子汉气概!”
半个小时后。
饭桌上的画风彻底变了。
两瓶高度白酒见了底。
李父满脸通红,舌头打着结,手里的筷子怎么也夹不住盘子里的花生米。
孔建华稳稳当当地坐着,面不改色,连呼吸都没乱半点节奏。
他还游刃有余地给李晓红盛了一碗骨头汤。
“伯父,我敬您一杯。”孔建华端起杯子。
“喝……接着喝!”李父强撑着举起酒杯,刚碰到嘴边,“哐当”一声。
李父脑袋一歪,直接磕在桌面上,打起了震天响的呼噜。
李晓红无奈地捂住脸。
一直坐在主位没怎么说话的李部长,看着这一幕暗暗点头。
在机关单位混,没个千杯不醉的本事怎么走得远?
这小伙子不仅能喝,喝完还知道照顾女眷,稳重不乱来,是个干大事的料。
饭后,李晓红把孔建华送到胡同口。
“孔同志,我爸今天太胡来了,你别见怪。”李晓红低着头捏衣角,声音极小。
孔建华停下脚步,手伸进上衣口袋。
他掏出一个小巧的红木盒子,递了过去。
“送你的。”
李晓红愣住,接过来轻轻打开。
盒子里静静躺着一枚精巧至极的发夹。
发夹底座是繁复的银丝掐花,上面镶嵌着三根流光溢彩的羽毛。
羽毛泛着幽蓝与翠绿的光,在阳光的折射下,绚烂耀眼。
这工艺和材质,放在百货大楼的柜台里,能直接让那些塑料发卡羞愧得原地碎裂。
李晓红倒吸了一口凉气,手都在抖。
“这……这也太贵重了,我不能要。”
“自己动手做的小玩意,不值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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