动了攻击,林泽松了口气,道:“有了!”
管谋的脑袋被取了下来,那些士兵们喊道:“英雄,管谋的脑袋被我等取了下来,之前听信奸佞小人之言,和英雄为敌,现在我等愿意弃暗投明,跟随英雄左右,若有违背,死无葬身之地!”
林泽从藏身之处走了出来,道:“你们跟着我的脚步走,来吧!”
一切归于平静,林泽坐在石头上看着这些兵甲,还剩下三百五十人,都是年轻人,二十来岁,生逢乱世,大都是被抓了壮丁,在乱世飘零,死无葬身之地。
林泽看着他们,这些战士算是自己的第一桶金,现在自己要做的,就是让他们对自己死心塌地。
所以,林泽道:“你们傻乎乎地看啥呢?粮食在车上,自己做饭吃!”
这三百余战士们顿时跪倒在地,大喊道:“谢主公恩典!”
刘锦儿在一边看着,嘴角不由地勾起,仿佛建立这功勋的,是她自己一般。
林泽嘴角裂开了,笑道:“我也是主公了,被人叫主公,竟然是这种感觉。”
折腾了半天,天色已晚,林泽就在这里扎营了,他在人群中溜达,所到之处,那些战士们毕恭毕敬,林泽没搭理,而是在暗中选择几个机灵的,从小培养。
完事儿了之后,林泽才坐到自己的石头上吃饭,他的左手其实挺六的,可是刘锦儿看到了,急忙跑了过来,端起碗,喂林泽吃饭,柔声道:“相公,你有伤,我来喂你。”
这姑娘乖的林泽心都化了,不吃的话,会伤了姑娘的心,林泽就由着她来喂,说道:“你真不后悔?”
刘锦儿认真道:“万死不悔。”
林泽道:“这个世上,我没有父母,没有亲人,赤条条的孤身一人……”
刘锦儿眼眶发红,眸子亮晶晶的,道:“我愿做你的第一个亲人,未来我们还会有孩子,你就有亲人了。”
林泽顿时觉得不那么孤独,皱眉道:“你的脚怎么了,怎么一瘸一拐的,给我看看。”
“没事!”
林泽不由分说地抬起了她的脚,发现这一路奔波,她的鞋底都磨穿了,脚心尽是血泡,林泽心疼不已,将刘锦儿横抱起来放到了车上,道:“有新鞋子之前,不准再走路了。”
被林泽这么抱着,刘锦儿很受用,小声道:“唯。”
欢儿和喜儿两个婢女为她处理脚上血泡的时候,林泽来到了火堆前。
之前杀马吃肉,马皮还在,这便是林泽做鞋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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