走到二楼,走到我人生的转折点。
还记得我第一次见你的样子吗?谨慎而胆小,一有风吹草动就准备跑路的我想必看起来既不帅气也不令人心动,可你还是毫不犹豫地抱住我,向我说出了那个强硬又软弱的要求——带你走出那个夜晚。
这是我人生中第一次被人予以信赖,第一次有一个人毫无保留地请求着我,所以哪怕是一向游离于人群边缘的我也不得不认真思考,该如何回应这份特别的信任。
必须得承认长得好看的确确是种得天独厚的优势,如果那天晚上我遇见的不是你,哪怕换一个容貌比你稍逊几分的女孩,我们之间都不会发生后来的事情,现在以纯粹客观的角度回想起,那时的我在意的不是那枚戒指,而是戴着戒指的人,你实在是太美了,这也不能怪我,人们都说美貌十分肤浅,可如果真的那么肤浅,为什么那么多人看不穿它?
当然,我们之间怎么能说见色起意呢?应该说一见钟情,好吧,准确的说应该是一见钟情的秦墨小姐和见色起意的我,不要纠结于故事的开始不够完美,只要关心过程和结局就好了。
我从未想过要当个能够英雄救美的英雄,按照我的人生规划,我应该会念完我的大学,在一家不大不小的公司做着无关痛痒的工作,拿着可有可无的工资,按时上班按时下班,当一个与世界保持距离的普通人,直到某天死掉。
可惜这种对未来的幻想被击得粉碎,无法成为普通人的我,只好鼓起勇气凭借着责任感将秦墨小姐带回了鹿学院,大概就是那时秦墨对我有了好感对吧?不过我那时也仅仅只是将秦墨当作一个女性朋友来看,有好感但只是一个正常男性对于好看的女性的好感。
其实在遇见秦墨前我对爱情一窍不通,我连和女孩子说话都不会特别主动,除非是有求于人,我总觉得爱情是蠢人用来麻痹自己的有药剂,如果没有基金会,我应该会用音乐、电影和书本来将自己和嘈杂的人群分割开来,用淡然的态度度过平静的日夜晨昏。至于娶妻生子这样的事情,除非有不得不去做的理由,我是不会主动去触碰的,这样的想法一直持续到我遇到秦墨。
秦墨小姐就是这样用她本身的存在告诉了我,我二十年的人生一直在等待的人是谁,能让一个人寻求爱情的理由有千千万万种,但对我来说只要一个名字就够了。
秦墨,我的太阳,我的玫瑰,我的一切骄傲与幸福的来源,唯有看着她,我才能感受到自己心脏的跳动,感受到这世上如风般流动着的事物。
真正让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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