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想起来了,这个猪圈是五年前弄的,当时是邻村的两口子来帮我盖的,一个叫赵贵,一个叫罗玉芳。”
这会儿,村长说:“哦对!罗玉芳,我也想起来了。”
那问题就来了啊,罗玉芳可在两年前的失踪名单上。
想到这里,高晴就明白了什么。
她厉声问孙怀兵:“手帕在你这里,人呢?!”
“什么人?”
“人家的手帕,为什么会在你这儿?”
“我怎么会知道呢,她自己丢在这儿了呗,可能是擦汗的时候丢下的。我不知道啊,我也没去猪圈里头看过。”
从一般的办案角度来说,高晴已经可以抓人了。
失踪的人,东西在你家里出现,你嫌疑大了!
这种情况,直接带回去就该审问了。
陈宏业从猪圈里爬了上来,冲高晴摆摆手:“别激动。”
“什么激动,证物在这边!”
“大姐,破案需要人证和物证的,光有一张手帕,说明不了问题,你不懂?”
的确如此,这张手帕最多只能让人产生怀疑,不可能靠这个就给孙怀兵定罪。
另外,陈宏业对这个案子的怀疑度十分复杂。
因为太晚,他先说回去,有些话,要在车上跟高晴商量。
老村长巴不得他们走呢,这都十点多了,快要十一点了。
往回走的时候,高晴说了句客气话,让村长自己回去,不用陪他们了。
老村长三步一回头,担心的望着他俩。
那眼神就充满怀疑,担心这一男一女大半夜的,搞破鞋。
“陈宏业,这个手帕就是证据啊。”
“不一定。”
“东西都找到了,你立功了啊,怎么就没不一定了?”
陈宏业抽出一根烟,点燃:“事情没那么简单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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