清晨,雾气笼罩着长城山下的小王村。
王振华背着步枪,腰间别着杀猪刀和砍柴刀,挎包里装着麻绳和滑轮组,背篓里装着没有尾巴的死老鼠。
全家站在门口送他,弟弟妹妹一左一右拉着他的裤管。
姥爷拍了拍他的肩膀,低声道,“振华,山里多狼虫虎豹,你要小心。”
老娘董秋兰递给他水壶饭盒,眼里满是担忧,“遇事不要逞强,娘只要你平安回来。”
大舅董家咧嘴一笑,道:“打一头大家伙,一次能换很多米……不要打太大的,你一个人扛不回来。”
王振华点点头,轻笑道,“放心吧,我已经做好完全准备。”
他迎着雾气进山,边走边想:“这一趟要干一票大的,争取换到一百斤大米,屯粮计划必须有进展了。”
一九五三式步骑枪,子弹已经上膛,前世经常混迹射击俱乐部,熟悉莫辛纳甘系列步枪。
路过常扔死老鼠的松树,树下空荡荡,泥土上有很多爪印。
他倒出几只死老鼠,坐在松树下面休息,读取脑海里的狩猎经验。
“林中有白河支流,水源附近有猛兽,野猪吃死老鼠,它们在水里跑不快……”
原主的狩猎经验很丰富,都是爷爷和父亲灌输给他,他就是一个不会花钱的百万富翁。
王振华整合这些经验,努力把它们串起来,一个狩猎野猪的计划在脑海里渐露雏形。
他眯着眼盯着山雾,迈步去白河支流,沿途仔细观察周围的环境,忽然,发现一串心形蹄印。
蹲下来仔细观察,不禁眼前一亮,这么大的野猪脚印,说明这猪有两百斤。
王振华站起身,心跳加快,“干死二百斤的野猪,换二百斤大米没问题?”
兴奋之余,他沿着脚印继续追踪,见到很多根部缺树皮的松树,在一棵大树上发现几根野猪黑毛。
野猪身上有很多寄生虫,就跟家猪一样,喜欢用身体摩擦树干来挠痒。
不知道走了多久,闻见刺鼻的臭味,很快就找到了新鲜的野猪粪。
“野猪就在附近。”王振华抱着枪缓慢前行,渐渐来到白河支流岸边。
脑海里的记忆告诉他,这条河九米多宽,最深处只能淹住他的脖子。
他按照计划行事,脱掉衣服装进背篓,举着背篓过河,果然,最深处的水面碰到了下巴。
王振华来到河对岸,把背篓里的死老鼠倒在岸边,走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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