士,所以,我有的时候也必须回内城去居住。外城则亲民多了,但严格算起来,居民的数量依然不会太多。如果只是传统意义上的罗赛那庭,人口怕是只有英珀斯的百分之一,城市规模也仅有它的十分之一。而事实上的它,是座有着上千年的历史的老城,完全不逊色于卡洛的王都。在外城城墙的外围,上百年岁月中,自发性地形成了一个又一个的居民点。如今,如果从空中俯瞰,一层又一层的街区将老城死死围在最中心的位置,犹如众星捧月。
现在的外城已经和小时候相差甚远,虽然人口往来依旧,但住在这里的绝对不会有身份不明的可疑人物。
菱姐临死前将这家邮局托付给我,而我突发奇想,在边上用我俩的钱又开了一家酒馆。老头子原本当然是不可能同意的,认为无礼至极,有失体统。我只好告诉他,在这里的工作我全程都不会以真实面目示人,明面上也好交代。他依然不乐意,因为,就算我蒙着面纱、穿着袍子,别人也一眼能认出来我,谁让我的特征如此明显呢...但我后来不断惹事,故意挑衅,无奈之下,他只好默许了这件事。邮局明面上虽是私人经营,而事实上,除了原本就在这房子里生活的人,其余所有的工作人员都是他派来的,甚至,圣城内的邮递员也都是圣殿骑士。
“想好了。您帮我加上一句:等夏天的风吹来的时候,我在这等你一起去看日落。”
少女的指尖在信笺上洇出月牙形汗渍:“能不能...添一句咒语?”她突然抓住我的手腕,“教廷说在夏风第一夜死去的人,灵魂会变成萤火虫。”
玻璃灯罩里恰有飞蛾撞出碎响,我看着她瞳孔里摇曳的烛光:“就写:请在羽化之夜来认领我左肩的胎记。”
说完,她还羞怯地问道:“二姐,这样会不会很唐突啊?”
“不会,我觉得蛮好的。你的心意他一定能感受到。”
店里的弟弟妹妹们很多都是菱姐收养来的孤儿,他们叫她大姐,自然就喊我二姐了。熟客们不知道我的名字,就跟着他们一起这么喊我。
迦撒特的人大多都识字,但写信不太一样。教廷最早就有一项规定,任何官方文书都必须使用古体文字,到了后来,甚至连民间书信也有了同样的规矩。而大多数人别说写,就是看都看不懂,所以,邮局除了收信寄信,还多了帮忙代笔写信这一职能。当然了,这其中,自然还有别的目的。
短短几年时间,已经写了成千上万封信了。形形色se的人见多了,方知悲欢离合乃是人生常态。但是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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