东明并没有干出什么他出格的事,顶多就是经常换女朋友。
案发之后根据知情人透露,秦东明上初中的时候,学校里凡是长的好看一点的女生,基本上都跟他处过对象。
等到了初三这年,本校的女生该泡的都泡过一遍了,剩下都是歪瓜裂枣,秦东明又把目光盯上了其他学校。
刚开始的时候,战绩还是非常好的,可是好景不长,小明很快就遇到了麻烦。
这次小明费了挺大劲,泡上了一个非常漂亮的女孩,结果交往了几天之后,他发现这个女孩十分物质,总是让自己给她买礼物,买零食。
两人处了一个多月,这女孩就提出了分手,而且刚一分手,就跟另外一个家里条件很好的男生处上了。
小名知道这件事之后,那是勃然大怒,马上找到了情敌,直接大打出手,不过虽然架是打赢了,但是穷的本质却改变不了,最终还是没能挽回女孩的芳心。
这件事对秦东明的打击非常大,也让他明白了一个道理,和外貌比起来,钱才是泡妞的根本,只要有了钱,啥样的女人都能找到。
为了能快速搞到钱,秦东明想出了三个好办法,第一就是吃软饭,以处对象的名义,骗其他女孩的钱,这个骗五分,那个骗一毛,只要对象处的够多,钱就能源源不断。
第二个办法就是跟其他男同学要,不给就揍你,揍到你掏钱为止。
如果前边这两种方式都断档了,那就用第三个方法,出去偷东西,主要就是偷点破铜烂铁出去卖钱。
这段期间秦东明被公安机关处理过几次,但是由于金额都不大,而且年龄还小,最终都是批评教育一下就放了。
不过这三种方式,想搞到大钱是不可能的,所以无论秦东明怎么努力,那个女孩最终还是没能回到他身边。
此时秦东明也想开了,天涯何处无芳草,何必单恋一枝花,燕雀焉知鸿鹄之志,老子的目标是赚很多很多钱,玩很多很多女人。
初中毕业之后,秦东明就辍学回家了,从此开始游手好闲,专门以偷为业,可以说是看到什么就偷什么。
然而常在河边走,哪有不湿鞋,1976年五月份,秦东明因为盗窃并屡教不改,被判了劳动教养两年。
此时秦东明还未满十八周岁,按理说两年的时间挺一挺就出来了,人生还有大把的时间。
可是秦东明压根就挺不了,劳教所里别说女人了,连个母猪都看不到,老子还得出去泡妞呢。
…。。本站若有图片广告属于第三方接入,非本站所为,广告内容与本站无关,不代表本站立场,请谨慎阅读。
Copyright © 2020 北京小说 All Rights Reserved.kk